各会员单位、各会员:
为贯彻科协年度工作意见的主要精神,进一步推动学会工作,经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学会内部开展检查、评比活动。
请各单位、各会员认真对照有关标准,于2016年12月15日前,提出申报交学会秘书处,经学会理事会评审后进行表彰,特此通知。
南京创造学会 秘书处
2016.11.26